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活动审批和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人:bwc  发布时间:2019-12-30   动态浏览次数:486

各系(部)、中心(学院)、处室:

 为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校园各类活动的审批与报备程序,加强校园活动管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校园活动审批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校内活动的审批和安全管理

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师生举办活动的审核,并做好活动期间的组织管理工作,避免出现安全隐患。活动参与人数在500人以上的须报保卫处备案。

二、加强校内承接的社会活动的审批和安全管理

1.学校各部门与校外单位联合在校内开展活动的,由校内部门负责申报,在报请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办。审批意见须报保卫处备案。校内对接部门须承担活动期间的监督管理责任。

2.校外单位原则上不允许单独在校内举办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举办的,必须明确校内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并主动填写《校园活动安全承诺书》。

3.活动进行中如发生突发性事件,主(承)办部门应立即向保卫处及相关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控制并防止事态的蔓延和扩大。

三、凡活动不申报或申报未获批准的,一律禁止举办。对于不申报或申报未获批准而擅自举办并造成不良后果或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举主(承)办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的责任。

校园(社会)活动审批表.doc






保卫处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