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校园机动车通行证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3-05   动态浏览次数:206

 

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现将办理2013年校园机动车通行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证对象:未办理校园机动车通行证的本校教职工车辆和校内校企合作单位车辆
    二、办证时间:截止2013331(工作日均可办理)
    三、办证地点:保卫处(学院行政楼2112
    四、办证程序和有关要求:需办理通行证的本校教职工和校内校企合作单位可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和本人驾驶证复印件直接到学院保卫处办理。(校内校企合作单位由校内联系部门负责通知、联系)。
   五、原校园车辆通行证因破损、遗失等原因需换证和重新领证的,也可一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