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110”工作范围
发布人:bwc  发布时间:2010-05-18   动态浏览次数:932

         1、涉及校园治安、消防、交通 等有碍校园安全稳定的各类行为、事件、事故。
      ①打架斗殴、行凶行窃、抢劫诈骗、寻衅滋事等违纪违法情况。
      ②火险、火灾隐患、违章用火用电、藏储化学危险物品等涉及消防安全情况。
      ③交通事故、交通违章以及其它涉及交通安全的情况。
      ④自然灾害或其他严重干扰师生员工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及影响学院教学进程的情况。
      2、因供电、供水等学院教学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的设备管线发生故障,出现可能危及师生员工人身和学院财产安全事故的险情、险况。
      3、师生员工校园内遭遇意外事故,需紧急援助的。
      4、校内发生突发性的危急病人、精神病患者以及自杀等涉及师生员工生命安危的情况。
      5、校园内发现可疑人员、遗置物品及其他可疑情况。
      6、校园内发生矛盾纠纷有可能引发打架斗殴等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秩序的事件。
      7、师生员工发生或发现其他须作紧急处置的各类情况。